发布时间:2010-12-10 20:00
南昌市青山湖区政府拟对西安路、解放东路、高新南大道红线外实施绿化改造提升,现对工程所需苗木采购公告如下:
一、采购招标内容
1、采购标的物为单个苗木。
2、苗木送达地点为西安路、解放东路、高新南大道红线外绿化施工现场。
3、工程用苗时间为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上旬。
4、苗木采购品种、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参照附件《西安路、解放东路、高新南大道红线外绿化工程苗木清单》
二、竞价投标须知
1、企业、个人均具有投标资格,可以凭企业营业执照和个身份证报名参与投标,并交纳投标保证金。
报名地点为青山湖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收标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4日上午9时。
开标时间为2010年12月14日上午10时。
开标地点为青山湖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三楼会议室。
2、投标报价为苗木送到工程现场的车上价格(含税金、运费、检疫费等)。此价格有效期从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
3、投标单位须至少对一个路段招标的全部苗木进行报价,也可对多路段同时分别报价,否则为废标;投标单位的单项苗木报价须满足此次招标对单项苗木的数量要求,否则为废标;投标单位苗木报价文件须封口并盖好骑缝章,否则为废标。
4、竞标实行当场开标,每单个品种需三家(含三家)以上报价才有效,以单个品种最低价中标。评标由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委、区农水局、区审计局等单位组成的苗木询价采购小组和施工单位代表执行,依据区苗木询价采购小组建议指导价,讨论苗木单价的合理性及是否需要现场看苗,并确定中标单位和单价。需现场看苗的,按报价从低到高考察苗地,有合适苗木的为中标单位。
5、中标后即签定苗木采购供应合同,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三、苗木验收要求
1、中标人根据自己的中标品种、规格、数量,做好必要的供苗准备,接到通知后2~3内送苗到现场,除天气原因,供应方不能按采购方要求时间供苗,每延迟一天扣除供应方履约保证金5%。
2、供应方能否按时到苗,须提前一天通知采购方,以便组织施工人员下苗栽种,否则由此产生的误工费用由供应方承担。
3、苗木送到指定地点后,由验收考评小组和施工单位进行苗木的品种、规格、数量等检验,并填写苗木验收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认可。若苗木不合格,则验收考评小组和施工单位可以拒收,且由区城管委下达整改通知书,此供应方三个月内不得再参与我区的苗木投标。
4、苗木到现场验收后按合同约定付清苗木款项。
四、投标履约规则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五万元,供应方在投标报名时汇入采购方指定帐户,并在收标截止时间前将汇款回单复印件和标书同时交给采购方收标人员方为有效报价。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采购方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
(1)采购方指定帐户:
户 名:南昌市青山湖区园林绿化管理所
帐 号:1831905108
开户行:南昌银行高新京东支行
(2)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接到采购方发出的未中标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3)有下列情况之一,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
3)有围标、串标、挂靠等行为,发现并查实的。
4)有违反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
2、履约保证金:供应方中标签定苗木采购供应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中标方合同执行完毕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
联 系 人:唐强
联系电话:0791-8168050 13970077696
附件:西安路、解放东路、高新南大道红线外绿化工程苗木清单
二O一O年十二月八日
来源:区政务网
编辑:邓桃英